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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或降低工资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吗?

2017-05-03 13:19    发布者:周斌    回复:0    浏览: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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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或降低工资后,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经济赔偿或降低工资后,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答案:是。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还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企业降低其工资的,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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