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法院到别墅小区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小区保安不仅阻拦法官,还向该被执行人报信,致其逃离。长宁区法院日前对涉事物业公司罚款5万元。
郭萍萍因房屋买卖纠纷被申请人赵惠歆告上法庭,案件经长宁法院审理,郭萍萍应向赵惠歆返还购房款700万元并赔偿违约金180万元。在执行协议截止日期到来之时,郭萍萍没有任何动静。法院查明,郭萍萍名下有两辆小汽车和多处房产,完全具有履行能力。法院决定对郭萍萍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今年4月30日上午,长宁法院执行一庭孙卫平副庭长与法警等一行4人,来到位于闵行区一处高档别墅小区,拟对居住在此的郭萍萍实施司法拘留。警车停在小区门口,孙卫平向保安出示公务证并说明来意,但保安以“来客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才能进入小区”为由,拒绝执行人员进入。孙卫平明确向保安人员说明执行事务紧急不得拖延,并正告保安人员不得走漏消息。物业却一再拖延时间,使得郭萍萍驾车离开。(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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