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今天劳权周刊二三版的内容,实用性真强,对职工来说真有用。这是看到本期劳权的第一感觉。
文章的内容是关于工资种种情况下的结算标准。职工请病假,工资怎么折算?年休假没有休,应该支付二倍还是三倍的工资?到手最低工资,还要不要个人承担社保缴纳……都是职工来咨询的种种问题。
职工是带着自己生活中的疑惑来咨询的,从内容来看大抵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明显有主观意识上的错误。有些是企业不知法不懂法,如那位空调安装企业关于全年收入的发放时间的错误做法。有些甚至是企业刻意规避法律,如那位个体户老板,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还振振有词。另一类是企业没有违背法律的故意,只是对具体条文理解上有些不同认识或者说是偏差。如那家学校关于非全日制职工与合同制职工享受工伤待遇上的理解。
记者将这些疑惑分为最低工资、假期工资、各项津贴、女职工特殊权益、非全日制劳动用工等几大类,对将近20个问题一一进行了针对性的解答,操作性很强,让人一目了然。这样的提醒,对职工很有帮助。
我们在提醒职工,但更值得提醒的是企业。有些职工只知道干活,平时并不关心这些工资是如何计算的,一味地相信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清楚的。但是,不排除一些企业钻空子的情况出现,这需要我们的职工有一双火眼金睛。现实的情况是职工在劳动争议问题上必须是“全能型选手”,不管是签订劳动合同、事先搜集证据、各种工资的计算、如何打官司……其实,这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
提醒,是媒体的责任。我们在提醒职工,更想提醒我们的企业、提醒我们的劳动监管部门,各尽其职各尽其力,认真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安安心心地把精力投放到工作上去,让他们的疑惑少些再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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