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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调解失败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防止家暴?

2017-01-22 13:28    发布者:新华社    回复:0    浏览: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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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据新华社南宁1月21日电 由于不堪儿子家暴,广西南宁市民黄老太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人身保护令申请书》并获准。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据新华社南宁1月21日电  由于不堪儿子家暴,广西南宁市民黄老太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人身保护令申请书》并获准。这是自去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江南区法院受理的首例父母受子女家暴而申请“保护令”的案件。

据黄老太介绍,儿子阿勇(化名)今年47岁,靠卖报纸为生,离异后一直跟黄老太住在一起,“我儿子爱喝酒,性格暴躁,遇到一点小事不顺心就会发脾气。”

去年10月28日,因黄老太唠叨几句,阿勇就将七旬老母亲毒打一顿。“我叫他搬出去住,他竟然要我先把这套房子过户给他,我不答应,他拎起我就往墙上撞。”黄老太说,由于顾念母子之情,又不愿家丑外扬,她并没有报警。谁知黄老太的一再容忍换来的却是阿勇变本加厉的恐吓和殴打。

不堪家暴的黄老太只有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片区民警来调解,但多次调解失败。今年1月11日,在女儿的陪同下,黄老太鼓起勇气来到江南区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经实地走访调查和多方取证,案件主办法官李姗姗认定阿勇的行为已经构成家庭暴力,依法应予禁止,故决定发出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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