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申请调动岗位,结果因为岗位不适合,导致出错被扣罚;当职工与经理理论时,却又引发了肢体冲突。日前,刘先生来访本报反映了自己的不满。
据刘先生反映,他在一家公司工作一年多了。今年年初,他在工作时弄伤了手,虽然没有骨折,但是伤到了神经。他找到生产部经理,希望公司能为他申报工伤,经理不同意。后经过他多次交涉,经理最终同意了。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伤口虽然愈合了,但手指却没有过去灵活了,由于他的工作是要与精细零件打交道的,他觉得自己的状况无法再从事原岗位了,便又向经理提出换一个岗位。这次经理倒很爽快,第二天便通知他到另一个岗位去工作。到了新岗位后,组长说了一遍操作要领,便让他上了岗。作为新手的他忙得满头大汗,还是赶不上大家的节奏,不少活儿都在他这儿耽搁了,同一条流水线上的同事都对他很不满。三天后,组长找他谈了话,说他可能不适应这个岗位,要将他调往另一个岗位。他也觉得自己无法适应,便同意调动。新岗位依然是在流水线上,也没有人给他培训,他就上岗了,结果他依旧拖了大家的后腿,甚至忙中出了错,导致产品返工,为此还被公司扣了100块钱。他为此再次去找经理,请求再给他安排一个适合岗位,或者给他一段时间,对他进行岗前培训。经理这次拒绝了,还说他麻烦事儿不断。结果,一言不合,两人推搡了起来。事后,公司人事部门通知他,因为顶撞领导,他将被开除,要他做好离职准备。他不服,觉得自从他工伤后,公司对他关心不够,这次也是经理辱骂在先,并非他先动手,要开除也应该两个人同时开除。
上海阳光卓众律师所事务所尹维耀律师表示,刘先生的遭遇涉及四个劳权问题:一,工伤申报问题。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调岗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三,扣款问题。《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四,违纪解除问题。违纪解除有四要件: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公示或职工签收、职工确实有违规行为以及行为达到解除程度。符合这四个条件,才能解除违纪职工的劳动合同。
总体来看,可能是双方缺乏必要的沟通造成这一矛盾,首先单位没有申报工伤,后经数次要求才申报,这样让职工产生了心结;其次,作为职工因为工伤不适应岗位而被扣钱,其担忧也是可以理解的;再者,企业换岗可能没有给职工一个培训或过渡,一下子上岗考核,这或许也是管理上的一个瑕疵;最后作为单位来说,或许也有苦衷,职工一而再换岗还干不好活,领导难免会有想法,所以,尹律师建议双方还是充分沟通协调,避免因解除而导致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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