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自新《广告法》实施一年来,上海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计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505件,同比增加18%。今日,市工商局发出2016年第2号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对违反新《广告法》的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予以曝光,并对三种广告违法情形发出风险警示。
市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在违反新《广告法》的广告案件中,虚假广告的案件数量最多,占总数的25%,例如爱吉(上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广告中杜撰宣称“中国消费者协会琅琊榜”,是较为典型的虚假广告。其次是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案件,占总数的22%。违法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广告案件数量位居第三。对此,市工商局发出风险警示,提醒广大企业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发布广告。
今日被曝光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包括:“爱屋吉屋房地产中介”广告、“朗诗里程房地产”报纸和微信广告、“睿珂珠宝”电视购物广告等12例。这些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房地产、教育培训、投资理财等关系民生利益的商品或服务,违法情形包括虚假广告,以及违法利用不满10周岁未成年人代言、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法定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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