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读者肖立华前来本报反映,当年,他曾从事高温作业,按照特殊工种规定,今年55岁的他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哪知,由于档案中相关材料离奇缺失,社保不予认定。他找到当年的同事、领导,出具了补充证明,但依然无效。而那些缺失的材料,究竟在哪里,为什么要让他这个看不到档案的人承担后果,他实在想不通。
读者投诉:曾从事特殊工种十年多
再过3个月不到的时间,肖立华即将年满55周岁,达到法定提前退休年龄。他在1980年10月到1999年11月期间在上海磁性材料厂工作,期间从事了超过十年的高温工种。为了退休,他正在苦苦寻找一段消失的特殊工种工龄。2016年7月21日,他走进本报,倾诉他寻找“消失工龄”的前后始末。
时间回溯到1980年初。肖立华经过组织考核,被录取安排到上海磁性材料厂(以下简称“上磁”)。这家国有企业当时生产被视为高科技产品的磁性材料。据相关工程师介绍,上世纪90年代电视机走入千家万户,老式电视机背后的“大炮”显像管实现偏转功能,就离不开磁性材料,产量可见一斑。
1980年10月15日,肖立华经过师父大半年带教,进厂担任“烧结工”,这是一个被劳动部门认定为“高温岗位”的特殊工种:烧结工人负责将化工材料配制的半成品,推入窑炉高温烧结固化成磁性材料。反应炉内温度高达1300℃,长窑炉形似隧道,一辆辆承载半成品的小车推进去,四十分钟后,从长窑的另一头出来,再由工人们推走。
“(车间)里面是控制台,专门控制温度,外面是窑炉,大约四十分钟我们就要到外面窑炉取样。过去比较落后,发热棒从窑炉上面和底下伸出来,热辐射很厉害,室内40℃到50℃不稀奇,一靠近炉子满头大汗,兜一圈衣服全部湿掉。”肖立华说。
1984年9月厂里为肖立华转正定级,在他当年的“工资评定审批表”里,班长评语、车间、厂部转正意见证明了这一节点。他继续在烧结岗位上工作了9年5个月,1994年2月,他被调去做销售,1999年10月工厂破产,厂里为他办了退工,将人事档案退到街道。然而,1984年那份“工资评定审批表”竟成了最后一份能证明他曾经从事特殊工种的材料。
材料遗失无法办理提前退休
去年底,多年未见的“上磁”厂老职工再聚首,聚会上,老同事提醒肖立华,他可以去申请提前退休。肖立华去街道调出“上磁”厂工作的档案,却傻了眼,十四年工作经历,只有二十几页纸,工资单、营养表、特殊工种体检表……全没有,材料里面至少有七处应该写清岗位的位置,全都缺失信息。
拿着这些材料,肖立华去宝山社保中心。审核人员告诉他,他确实从事过劳动部门认定的高温工种,但他提供的材料只能证明1980年10月到1984年9月中的3年(1983年肖立华整年从事“压机”工作,不属于特殊工种),还缺6年的原始材料。“档案里如果写清工种,没话说,现在模棱两可了。”
肖立华十分沮丧,20多年前的材料该上哪找?他听说,“上磁”厂历经波折,1998年破产改制搬迁,曾由一家国企“金陵公司”托管,商标由一家民营企业继承,该民营企业2005年经营不善后多次搬家。多番打听,他终于找到了那家民营企业,企业人事朱杰也是“上磁”的老员工,表示愿意为他开书证,然而,社保那边不予认可这份简易材料;肖立华又跑到托管的国企,国企退管会说,肖立华人事档案不归他们管;同样,街道说,接收材料的时候就仅有这些;肖立华的老工友纷纷提出为他作证,同样也没有得到社保认可……
“如果可以让同事作证,我能找到五十多个,但是社保不认。我现在只剩下一条路,就是找到原始材料,但是这些材料究竟在哪?在哪个环节被弄没了?什么时候不见的?我全被蒙在鼓里。就这么一套材料,如果单位弄丢了,退休办不了,这个责任谁来担?”
笔者走访
解铃还须系铃人。肖立华想要找回他消失的档案,还要从管理他人事档案的关联单位和经办人身上发掘线索。雁过尚且留声,十年特殊工龄哪能了无痕迹?荡然无存的“上磁”厂、继承“上磁”商标的民营企业、有托管关系的国有企业,都有可能保存肖立华档案。笔者就此探访肖立华的工友和相关企业。
当年同事愿出面作证
笔者联系到肖立华的工友。陈建新、许永根同样从事烧结,都办理了提前退休。比肖立华小一岁的许永根,1981年2月进厂,一直做到1992年底,从烧结换到其他非高温岗位,他和肖立华一起工作的时间最久,也是他提醒肖立华去办提前退休手续的。
许永根回忆20年前的往事,仍历历在目。“我们烧的那个窑炉热度不能冷却,24小时得有人值班,我们上大三班,两个人一个班,比如他上早班,我上中班。1986年以前我们都没结婚,他下中班不回家,和人下军旗,等我们下夜班,然后大家一起出去吃吃喝喝,一块回家。从1981年到1992年,中间可能因为生病、请假,换成别人(交接班),但是总起来说接他的班比较多。”
而1985年顶替父亲进厂,从1986年开始和肖立华一起搭班的陈建新,对肖立华的记忆更为具体。“我从1986年到1994年固定和他搭班,1994年他跟我说,我不跟你搭班了,那时候厂里组建销售部,一个车间选两个人,部门调动要去劳资科开调任单。当时他请我吃了一顿饭,说我调过去了,我说你高升了。”
“我们生活很平淡的,但我肯定没有换过其他人搭班。他说他办不了提前退休,我说不可能的事,他说你给我作证,我说没问题,因为实实在在是我们两个搭在一起的。”陈建新说。
企业档案保管混乱
陈建新还记得,“上磁”厂破产后,厂房被推倒,地皮被收购,有的人走了,大部分人选择去了继承“上磁”商号的改制后民营企业。2005年民营企业再次裁员搬迁,绝大部分员工没跟过去,同时单位也帮这批员工办理特殊工种认定,送上“大篷车”,集中向社保申报材料。
在陈建新看来,经过多次搬家,单位保管的档案已经很不齐全。“搬厂闹哄哄的,所有材料往箱子里一放。集体户口本是最重要的吧?到后来连这都找不到了。”2005年企业倒闭再次搬迁之后,他想从单位集体户口迁出,回去发现户口本没了,人都不在了,厂里几乎变成了一个空壳,只能找保卫科的人向派出所当面证明。
许永根同样早早意识到档案会带来麻烦。2004年到2005年期间,许永根在辞职前曾去单位档案室主动找过特殊工种的资料。“当时我们厂已经搬迁过一次了,我去的时候,他们给我这么大一堆纸,说你自己去找。我找啊找,找到一张喝绿豆汤的单子,高温岗位才能喝绿豆汤,这能证明。然后又发现1985年体检表也有我的名字,体检也能证明。当时社保说,高温岗位8年工龄就够提前退休的,能找到一点材料就不错了,那么我一共找到8年3个月的,就去申报了。”许永根比画着当时他们班组二十几个人的资料,加在一起比手掌张开再高一点。
但是当2014年许永根为了寻找资料,再次回到这家私营企业时,办公室里空荡荡的,最后那一点人事档案也找不到了。
人事回应:材料已移交“金陵公司”
继承“上磁”商标的民营企业,上海上磁磁性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磁器材),现任人事朱杰,还在为不时造访的“上磁”厂老职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厂里原来的人事陆续退休,这个接力棒落到朱杰的手中。所以当肖立华请他帮忙补缺失的材料,他为肖立华向社保出具书面意见,并盖上了公章。
2016年7月28日,笔者联系到了朱杰,他告诉笔者,上磁器材继承了原上磁厂办理特殊工种的权利,但是和特殊工种相关的人事档案在2004年到2005年期间,已经全部移交给当年负责托管的国企“金陵公司”。1998年上磁厂破产,金陵公司从1997年开始托管,破产之后,他们把上磁的人事档案,除了特殊工种的档案资料,全部移交到金陵公司。2005年上磁器材经营不善,遣散了绝大部分职工,高温岗位的资料也交给了金陵公司。现在上磁器材已经没有肖立华他们的资料了。
另一边,肖立华从已经退休的人事任红霞那里获得了新线索。任红霞告诉他,2014年她曾经帮一名待退休职工去“金陵公司”的社保中心翻找过资料,肖立华的资料或许也在他们那里。如果能找到以前的工资单、体检表、营养卡,不就能证明工龄了吗?肖立华欣喜若狂,约任红霞7月28日下午去金陵公司。
托管企业认为未交接
“金陵公司”现在正式名称应为华鑫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任红霞两年前查找资料时,去的是他们的社保中心,信访办公室在同一层上,专门处理这家企业历史上兼并重组遗留下来的复杂人事问题。
7月28日下午,暴雨如注,笔者与肖立华和任红霞一起抵达公司社保中心。在裙楼的二楼上见到中心负责人陈主任。肖立华再三表明来意后,陈主任答应为他“打开一扇窗”,帮他去档案室从其他“上磁”人的材料里寻找蛛丝马迹,找到能证明肖立华特殊工种的间接证据。“从道理上讲,你的资料并不归我们所管。”陈主任告诉肖立华。
陈主任说,1998年“上磁”破产前,“金陵公司”经上级部门安排,尽社会责任,从1997年开始托管“上磁”,在那段时间内确实与“上磁”具有关联关系。但是在和上磁厂谈好资产购置方案,“金陵公司”支付好员工安置费,和上磁厂已经不再具有关联关系。
他表示,当年上磁厂协保人员、长病假、停薪留职的职工,他们的人事档案归金陵保管,但是其他职工的人事档案并没有交接过来。至于肖立华在1999年由破产清算组办理了退工手续,人事档案退到街道,从道理上而言,就更不归“金陵公司”管理。
“据我所知,在1998到1999年期间,上磁厂曾向社保申报了一批人的材料,当时办理过提前退休申报的。当时让你‘上车’你不上,现在想再‘上车’,哪有这么容易?换句话说,现在我们这批老人事还在这里,可以帮你行个方便,过两年可能我们这个部门也没有了,到时候你上哪里去找?”
专家观点:档案保管须跟上时代步伐
劳动法专家周斌认为,档案制度作为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紧密挂钩,由具有保管档案资质的机构、企业保管,个人不得截留。哪怕在档案移转过程中,档案走的也是“机要通道”,不由个人经手,具有一定机密性,所以个人往往对档案内容有一定距离感和陌生感。
在实践中,档案在流转过程中遗失,档案记录的主体因为不清楚档案状态,信息敞口开放过久难以愈合。就像本案中的肖先生,惊觉二十多年前的档案信息缺失,当年经办人都已退休,补办档案就成了一件极为棘手的事。这就暴露出一个问题:公民对档案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他自证档案哪些内容确实遗失,这本就是非常不公平的一对权利义务。
随着人才流动日益频繁,近些年来,档案查阅制度、保管制度正在往简易、透明、免费的方向改革,多地取消档案保管费用。在外国,档案查阅比较灵活,如果个人觉得档案有不公正的地方可以随时进行申诉。而我国目前个人档案仍缺乏正常合理的交流渠道,若能建立个人电子档案,实施网络化管理,我们的档案制度的灵活性、人性化水平会更加适应当下需要。
打官司面临举证难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李华平律师表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规定,案件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作为民事案件处理。因此,从诉讼时效上讲,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案件关系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肖立华在2016年初准备办理提前退休,才得知其档案材料有缺失,认为权利被侵害,如提起诉讼并没超过时效。
但是,本案中肖立华的人事档案并没有被弄丢,他提出的原有的工资单、营养卡、体检表材料缺失,是原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的,这个举证责任在肖立华。事实上,由于时间久远等原因,即使诉讼时效没有超过,在实体上往往由于举证困难而诉讼请求难以获得支持。
社评:档案管理是要改变“管理”了
肖立华明明到了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养老待遇。造成他工龄遗失的罪魁祸首,除了混乱的人事管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档案问题。
我国人事档案管理的历史久远,归档内容高达20条左右,几乎包括了一个人从受教育开始到工作期间,婚姻、宗教信仰、政治面貌、身体状况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假如一个人犯了错误,或者触犯了刑法,人事档案就会记录在册,那么这个人一辈子的升迁都会受到影响。档案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然而,人事档案如此重要,甚至可以说必不可少,但在我国的普及率却不高。据国家人事部统计,中国现有的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人档案,两者加起来约占总人口的10%,这些人的档案都被放在政府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而将近90%的中国人(包括未成年人)是没有档案的。下
另一个矛盾是,在我国,人事档案被视为机密文件,除用人单位人事部可以查看并保存之外,个人不能看。人事档案不能转借、增删,复印还需特殊批准。原因何在——人事档案是国家财产,不能对本人公开。
按理说,“国家财产”自然需要特别保护和管理,无论如何都不能出岔子。但据有关人士透露,由于目前管理档案的机构很多,除了人才交流中心,还有区、县等政府机构,职介中心以及劳动部门等,因为多头管理,有时往往无法具体了解“弃档”、“死档”等情况。涉及个人切身利益却无法与本人“见面”;发挥重要作用却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像国家机密一样的文件,在多头管理和利益冲突中,可能最终不知去向……肖立华不是被“档案”所害的第一人,如果档案管理制度不改,可以肯定,他的遭遇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人事档案这项涉及数亿人一生发展的传统制度,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冲击下,已经变得越来越可有可无。为了今后少一些“肖立华”,人事档案的管理是时候做一些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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