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华先生来信询问:你的文章我每次都看。现在想请你帮助我分析一下我家的情况。
我父母养育我们兄弟三人,我是老大,今年已经60多岁了,父母健在,都80多岁了。我家原在徐汇区好地段有一套19.7平方米的房子。1980年,我儿子出生了,我家三代同堂。由于住房小,父母向单位提出分房申请,1983年,配成一套51.6平方米的二房居室。原房屋交给单位分配给他人。
当初配房单上有我们三兄弟、父母和我儿子共六人的名字。此后,我和大弟相继把户口迁出,1994年父母将房子公转私后,增加了我小弟女儿的名字。当初只能写一人的名字,故产权证上是母亲的名字(备注有父亲、小弟、我儿子、小弟女儿共四人)。
2015年12月,母亲将该房屋卖掉后,重新购置一套房屋,仅写了小弟一人的名字。
我因动迁享受过福利分房,大弟在单位分到过福利房,小弟拿到经适房,我们兄弟三人现均各有住房,但为了该重新购置的房子争吵不断。我想问:我儿子有份额吗(备注里有他的名字)?我和大弟有份额吗?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不想为此事搞得兄弟们伤感情,也不想父母为了此事而伤心,想按法律办事,请给我指点迷津。
张律师:
你好。来信收悉。有几个问题你未述说清楚。
1、你与大弟将户口迁出原因是什么?
2、你小弟女儿的户口是报出生还是从他处迁进的?
3、你在来信备注中,“有父亲、小弟、我儿子、小弟女儿共四人”指的是户口簿上,还是在产权证上写的名字?另外一个我不理解的是,以你母亲名义购房,那你母亲的户口在何处?你母亲若无户口是无法成为产权人的。若你母亲有户口,那么应当是五个户口,而不是四个。如四人均在产权证上,那么该套房在出售时须经该四人同意,如同意,你儿子当时是否签过协议或同意小叔成为产权人?
4、你享受过福利分房(因动迁),那么面积为多少?这是判断你现在是否属于困难户的重要标准,你大弟与你也是同一道理。
5、你小弟拿过经适房也属福利分房,面积是多少?
6、说你儿子份额问题时,你说“备注里有他的名字”,指的是共同产权人还是同住人?在这些问题未让我搞清楚的情况下,实在无法帮你分析,更无法讲述适用的法律了。请尽快将上述问题的答案告知本人。也可约时间上门咨询。
张律师来信必复李女士:你来信本人已收悉,但因你联系方式不详,现简答如下:一、关于你的问题因超出房产热线的内容,无法在本栏中予以刊登。
二、关于你谈及的问题可以留下通讯地址,本人予以答复,也可来本所垂顾咨询。
真诚感谢对本栏目及劳动报的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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