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市民罗先生致电,称自己是普陀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数月来,公司要求所有员工每天12小时上班,一周连续工作5天,而且不支付任何加班费用。罗先生表示,不少员工都提出了反对,但领导表示不愿意干就走人,态度十分坚决。罗先生表示,对此可以采取何种措施维权。
反馈:记者从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公司工时分为标准工时及非标准工时两种,非标准工时主要针对季节性企业(如月饼厂等)。就罗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公司应为标准工时,那么员工的工作时长肯定已超过了劳动法规定。针对这一情况,如果所有员工都不满这一行为,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如果查实,企业将面临罚款及补交加班费。如果罗先生只想解决个人问题,则可以单独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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