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明明经过同意早下班,却被老板要求交一天公休来折抵;答应帮忙做额外工作,却被老板嫌动作慢要扣钱;未休年假补偿有规定,老板竟然说给多少就是多少。日前,李先生来访本报诉说了自己的遭遇,直感叹老板管理太随意。
据李先生反映,他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四年了,虽然公司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也按时发放,可他觉得老板的管理太随意。没有规章制度,处理职工都靠老板一张嘴。去年一个节假日,公司安排他加班,因为家里有点事,他按照公司惯常操作的流程向主任请了假,提前半小时下了班。谁知,没过几天,公司就通知他到行政人事部处理早退问题。经理说,老板查岗时发现他加班日早退,要对他进行处罚。考虑到他平时表现还算可以,就让他交一天公休来抵扣。半个小时和一天公休,怎么比?他觉得自己吃亏了。还有一次,他正在自己岗位上工作,突然主任让一位同事叫他去帮着公司搬运一些货物。虽然是分外活,但他还是答应了。因为手头上的活儿干了一半,无法停下,所以他只能把自己手头工作忙完才赶去仓库帮忙。结果货物已经搬运到位,在一边监督搬运的老板对他说:“这么晚还来干什么?你是故意不想干活吧!”第二天,他就接到通知,称老板说他干活不积极、动作慢,要扣200元。如此随意克扣让人怎能接受?这还不算,公司连执行法律法规也是很随意。因为工作离不开人,他去年一年的年休假没有休完,到了今年年初,公司说按照剩余的年休假天数给补偿,但是只按100%的标准给补偿。明明须给三倍工资怎么就只有一倍了?法律规定的东西,公司也能随意改吗?碰到如此“任性”的公司到底该怎么办?
上海阳光卓众律师事务所尹维耀律师表示,这样的随意操作可能给公司带来“麻烦”。首先,一天年休假抵扣半小时假,不公。公司没有规章制度,又是在主任同意的情况下,职工提前半小时下班,至多进行一下批评教育或者是少付职工半小时的加班工资。现在竟让职工交一天年休假来抵扣半小时的假,显然不公平。其次,安排职工额外工作,还嫌职工不积极,扣罚职工,不妥。公司没有规章制度,处罚李先生的依据何在?没有依据,公司扣李先生钱就是违法的。更何况,一个萝卜一个坑,每个岗位的职工都有其岗位职责,李先生做完手头的工作再去帮忙的行为完全没有错,公司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就处罚他。最后,不给足未休年休假补偿,违法。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单位无权自己定义。专家提醒,公司这些随意的操作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申请仲裁,而公司也将为此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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