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外来务工人员小陈最近很是郁闷,上班两三年,天天起早摸黑送货,仅是因为一点小差错,现在连饭碗都难保。他想不明白,企业为何要如此对他?日前他向记者咨询,如果他打官司,有赢的把握吗?
小陈告诉记者,他来上海打工多年了,现在一家私营企业配送中心工作。他的主要工作就是送货,为了保证把货物按时送到客户手中,他往往起早摸黑。因为要赶时间,怕路上堵。工作时间长也就算了,遇上有的客户不理解,还要遭投诉。那天就是因为堵车,到客户家已经足足晚了一个半小时,客户签收时,脸色铁青。不巧的是,那一阵天气忽冷忽热,他嗓子出了点毛病,堵车又令他着急上火,于是他吐了一口痰在楼道里。客户当即暴跳如雷,大声训斥他,而他自知理亏,赶紧打招呼、赔笑脸,不断点头认错,客户这才作罢。原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发工资那天,他竟被扣了500元钱。理由就是客户投诉他迟到、吐痰这两件事。被扣500元钱,实在让他太心疼了,于是他便去找老板求情,希望适当少扣点款,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毕竟他不是故意的,而且每天送货早上班、晚下班,他也从没要过公司一分钱的加班费。不提加班倒没事,一提加班不知为何老板竟然大光其火,说部门主任向他反映,前周一晚上希望他加班多跑一车,结果他死活不肯,现在还好意思要加班费?原来老板是为此发火,这下小陈更感到冤枉了,因为那天正好他老乡结婚,他早就跟主任打过招呼,当时主任并未提出异议。老板根本不听他的解释,说要干就是这样的规矩,500元钱一分不能少,不想干,自己卷铺盖走人!
上海阳光卓众律师事务所尹维耀认为,尽管小陈有错,但企业的做法更错,他分析道:第一,扣款要合理。从事驾驶送货的员工现在确实有这方面的困惑或维权盲区,一方面企业要求准时送货,杜绝差评,而另一方面路堵难以保证趟趟准时,而且为了尽量准时,有的职工都是提前上班发车,但有时提前也并非都会令客户满意。现在企业不分青红皂白,只要有投诉,一律将责任推到职工头上是不合理的。第二,扣款要有依据。也就说500元是怎么来的,是规章制度已经明确的,还是企业临时动议?是按迟到多少时间算的?还是按投诉次数算的?抑或是按迟到、吐痰合并处罚的结果?必须有个说法。500元是职工的劳动所得,扣每一分钱都必须有正当理由和依据,这才是对劳动的尊重。第三,逼迫职工辞职更不妥。对于企业的任何处罚决定,不管对错,其实职工都有申诉、交涉直至仲裁的权利,企业绝不能因此而加重对职工的处罚。若见职工不辞职进而解雇职工,可能会构成非法解除,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四,加班应该支付报酬。现在企业视职工早出晚归不顾,不支付任何加班报酬显然是有问题的。职工不提出不等于企业可以赖账,作为企业应该有一整套的考核奖惩办法,不能职工出错了有处罚,而多劳却没有多劳的报酬。
尹律师告诉小陈千万不要自己打辞职报告,否则他将拿不到补偿,应该根据企业下一步动作,考虑进一步的维权行动,他愿意为此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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