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将房贷资金划入第三方,第三方又划至房产中介———对于违反受托支付要求的银行机构,上海银监局昨日表示,暂停7家违规银行网点房贷业务2个月。记者昨晚还获悉,沪上银行从明日起将与太平洋房屋、我爱我家等6家房产中介暂停一个月合作。
据记者了解,近日,上海银监局对沪上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进行稽核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即在贷款发放后,将房贷资金直接划入非房屋交易双方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又将资金划至房地产中介公司,同时还发现本市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
对此,上海银监局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仁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佳歆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汉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工行静安支行、中行临沂路支行、建行张江支行、交行黄浦支行、兴业普陀支行、浦发杨浦支行、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本级(不含辖内其他支行)7家银行机构,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个人房贷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上海银监局强调,下阶段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本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对贷款资金应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要求须在制度中予以明确。同时,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交易真实性调查,严格审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及其偿债能力,加强房地产抵押估值管理。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产中介机构等渠道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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