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因经营不善,青浦区一80后家具厂老板拖欠了百余名工人200余万元薪酬,还换掉手机号玩起了失踪。昨天,王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据悉,这是全市数额最大、涉及人数最多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2011年,王某成立了上海市某家具公司。公司一共有员工百余名。2014年前后,王某对公司进行扩建后,由于经营不善,公司经济状况每况愈下。据检察机关查明,2014年4月至11月期间,王某公司拖欠百余名员工劳动报酬共计245万余元。
因一直拿不到报酬,工人们开始不断向王某讨要工资。谁知,支付不出工资的王某竟隐匿了。无奈之下,工人们找到了劳动监察部门。2014年11月13日、2015年1月20日,经青浦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部门两次下达行政文书,责令其支付所欠薪酬。2015年1月底,王某向工人做出承诺,称2月8日前,支付70万元工资款给工人,其余欠款在2015年5月全部付清。随后,王某变卖了公司设备支付了30余万元欠薪款,此后便再也没了音讯。王某甚至换掉了手机号,四处逃匿至松江、奉贤等地。直至2015年8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9月,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对其做出批捕,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提起公诉。
庭审中,王某对于200余万欠薪款予以确认。“人保部门有勒令整改的函,但我收到后没有能力支付”。王某辩称,欠薪并非故意,公司货物发往外地后,很多款项没有及时收回。“2015年2月我还到广西讨钱款,也曾委托别人支付10个工人两万多元工钱”。至于更换手机藏匿,王某的解释是“因欠费停机”。王某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表示,王某并非有财产拒不支付,而是因为货物发往外地后未及时收回资金,其主观恶性较小。对定罪没有异议,但认为王某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良好,表示出很大的悔意,且取得了部分员工的谅解,有决心偿还工人工资,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庭判决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赔偿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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