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老张来信询问:我一直在关注着您的文章,现在有一个问题讨教。我家是建在浦东宅基地上的房屋,1990年起喜欢养鸽子的我,于是在我自己的宅基地上另外盖了房子当鸽棚。但该房子是没有建筑执照的,到现在已经有26年了。今年突然村里讲我的鸽棚是违章建筑,要拆违。要求我自行将鸽棚拆除,否则,他们派人来拆,还要收取我拆违费。我想不通,我养鸽子是有合法执照的,有关单位也曾到我处收养我的鸽子。从这方面讲,我对国家是有贡献的。另外,我建造的鸽棚是没有申领过建筑执照,但是我是建造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村里人也没有意见,为什么要拆除呢?我实在想不通,这方面有什么政策和法规,对于我们这些养鸽子的人有什么倾斜政策?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张律师:来信收悉。你陈述的情况已经清楚,关于你培育的鸽子品种较好,被有关部门收养,确为国家尽了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做出了贡献,这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建房未经过批准是属于违规的,作为一个公民不应有功就可以违规,这个道理你本人一定是想通的。
另外,你虽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筑鸽棚,未影响他人,隔壁邻居对你也无意见,但是建造建筑是要经过批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之规定,当初你申请的宅基地是盖房住人,场地可以用来晒谷、晒麦,现在你用来建鸽棚,显然与当初的申请情况不一致,而法律强调的是“严格”二字,况且你未重新报批,即手续不合法,也就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要求,故你所建的鸽棚当然成了“违章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不动产的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而你建鸽棚没有登记,也就属于不合法。再根据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四条之规定,其强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那么,你的鸽棚建筑显然是不合法的,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应该没有异议吧。既然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要求你申请、登记,那么,你就必须申请、登记,所以你最后解决的途径就是申请、登记,说明原委。如果不同意,那么你也只好拆除了,如改建在你自己的房顶上,你也应当依法申请、登记,完成报批手续。
顺祝安好。(以上均系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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