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市公安局昨天对2015年以来涉及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犯罪的36名行为人,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36人中有一名女性
这是申城第一次集中大批量公布终身禁止驾驶人员的名单,此次公布的除了禁驾人员的名字和性别之外,还有驾驶证档案编号。据悉,36人中有一名为女性司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现,涉及终生禁驾处罚的主要有两条规定。其中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有30人因肇事逃逸
据警方透露,这批被列入名单内的禁驾者中,有30人是因为交通肇事逃逸,另外6人则是因为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通过查询公开的法律文书,记者发现,与禁驾名单中同名的2号刘勇洋,曾在2014年10月31日5时许肇事逃逸。当时他驾驶皖M号牌的小型客车沿杨浦区军工路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超速行驶至近闸殷路南约15米处时,遇被害人龚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军工路机动车道由南向北同向行驶,车辆右侧与电动自行车左侧相撞,龚某某因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刘勇洋驾车逃逸。2014年12月4日,刘勇洋在亲属陪同下投案。杨浦法院去年6月作出判决,刘勇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公开法律文书显示,名单中的30号尹传涛,也曾存在肇事逃逸行为。经嘉定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2月22日23时50分许,尹传涛驾驶牌号为苏ASXXXX的小型轿车沿沪宜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永盛路路口,适逢张某某驾驶临时号牌为XXXXXXX的电动自行车沿沪宜公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永盛路路口向南左转弯,由于被告尹传涛未确保安全行驶以及张某某转弯未让直行而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尹传涛驾车逃离现场。
醉酒驾车后酿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也在名单中占一定比例,24号汪桂平就是其中之一。经松江法院查明,2015年3月27日20时30分许,汪桂平醉酒状态下驾驶牌号为沪C1XXXX的小型轿车沿松江区叶家公路由东向西直行,行驶至叶家公路进鼓浪路东约300米处,逆向驶入对向车道,适逢何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叶家公路机非分割线处由西向东直行经过,汪桂平在向右街方向的过程中,其车头正面和电动自行车车头正面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何某某受伤,后被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后经松江交警支队认定,汪桂平负事故全部责任。
信息联网杜绝异地重考
终生禁驾名单发布后,有市民提出疑问:“他们有没有可能异地重考驾驶证?”
记者了解到,从外省市情况来看,“终生禁驾”规定刚出台时的确遇到过信息技术不完备,部分受终生禁驾处罚的驾驶员确实存在异地重考的情况。
警方昨天明确表示,随着全国警务信息联网,禁驾者无论在何地报考驾照,当地公安系统都会显示其禁驾信息,随着身份证信息管理同步严格,被终生禁驾者在国内任何省份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因此,这些人重新获得驾照几无可能。而对于企业而言,若其雇佣终生禁驾者驾驶车辆还将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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