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读者纪先生来电反映:我原来是本市户籍人员,后支内工作数十年,现在已经退休,要求回本市落户,但因为本人的档案缺失部分,导致我的户口无法迁入,希望公安部门帮忙解决。
市公安局信访办回函:经查,根据本市现行的户籍政策规定,反映人支内返沪迁入户口,必须提供当时支内的档案材料。经了解,反映人缺失的是其本人签署的保存在档案馆中的支内申报表原件,并非公安部门涉及的户籍档案资料,故反映人的问题不属于公安部门管辖。此外,反映人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已向其出具了当时的老户籍证明材料。近日,该派出所的民警已致电反映人,告知其上述情况。反映人表示,其将向档案馆询问,继续寻找其迁户口所需的相关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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