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陈桂兰原在西安市惠丰工程养护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1月,陈桂兰因年岁已高被公司辞退。陈提出仲裁申请,被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陈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各项赔偿款。公司同意向陈桂兰支付相关经济补偿金,但对其提出的加班费等不同意支付,认为其所从事的工作为露天作业,工作时间视天气情况而定,虽规定每月休息四天,但如遇雨雪天气可不上班,一年的雨雪天加起来足以冲抵正常的休息时间及节假日,不存在让其加班的事实。
法院认为,关于周末加班费,与养护公司是否实行特别的工作时间有关。本案中养护公司的确存在雨雪天不上班的情况,但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施行的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工时制度。经审理查明,关于陈桂兰雨雪天不上班是否可折抵节假日,在合同中并无约定。故养护公司认为其雨雪天不上班可以抵周末加班理由不成立。据此,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4)莲民初字第03538号判决养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周末加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等合计13740.19元。
【点评】我国有两类工时制度:一类是标准工时制,另一类是特殊工时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标准工作时间为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综合计算工时制则是按照一定周期如周、月、季、年等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另外支付150%的工资报酬。需指出,企业如果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需要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批准。
本案中,如果陈桂兰所在岗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那么只要在综合计算周期内,陈桂兰的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就不应视为加班;或者即使存在加班,但是单位已经明确安排陈桂兰在工作期间如雨雪天进行了补休,补休的时间也已经到达了其在休息日工作的时间,那么也有可能不支持单位再支付加班费。但是对此双方最好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另外,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仍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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