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2015年7月起,我们和浦东新区周浦镇总工会联合推出“‘365法律卫士’法律援助服务项目”,通过培训讲座、咨询热线、纠纷调解,让周浦镇的企业工会干部成为劳资关系的协调者,平衡劳动关系,构建和谐企业。除了每两个月针对企业开设的员工关系系列培训讲座之外,每个月第四周的周二下午的劳动法现场公益咨询活动更是人气不断上升。不仅有企业人事和老总专程赶来希望我为公司人事管理搭搭脉,很多劳动者也闻讯而来。从工资、裁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调岗调薪、工时制度、工伤认定,到退休返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咨询内容涉及劳动关系的各方面。劳资矛盾无小事,虽然咨询活动是公益性的,但那么多人的信任让我觉得任重道远。
有位李先生是某公司高管,从2015年4月份起,公司就无端拖欠或克扣他工资,还单方面调整他的工作内容。李先生非常气愤,到活动现场进行咨询:“我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了十几年,他们不能这样对待我!”在仔细看了李先生带来的材料后,我为他“开了药方”。但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由于李先生和企业双方各执一词,各有各的理由,令协商无法继续下去。李先生一气之下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实名投诉。眼见事情陷入僵局,我和当地总工会进行了沟通。总工会和劳动监察大队也积极配合,派出工作人员到企业了解情况,进行调解工作。由于李先生称对企业失去了信任,不愿再和企业面对面,我又和李先生进行了几次沟通和解释。在三方的几次努力下,企业和劳动者各自退让一步,双方最终在10月初达成了调解协议,从而避免了劳动争议诉讼的产生。
元旦过后,我接到了一个并不熟悉的电话,一位女士在电话里跟我说,她的单位要和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她不知所措:“我有个朋友在您这里咨询过,他给了我您的电话,说您能帮助我……”信任,是压力,也是动力。
友情提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明确:“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大力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支持工会、商(协)会依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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