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问:我去年7月就退休了。但是因为劳动合同签到去年年底,所以公司让我做到年底。现在公司已终止了我的劳动合同,我有经济补偿金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显然你退休了,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了,终止你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除非你和单位有特别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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