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本文主人公陈战,退休前是单位党委书记,经济诉讼经验丰富,思路清晰,口才极佳。近日,他刚刚帮自己的儿媳打赢了一场劳资纠纷。
为了打这场官司,陈战不知道跑了多少回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顾问,单单社保中心就去了不下五十回,有段时间一天去好几趟。可这些难不倒他,他说:“我帮儿媳妇打官司,也是在帮儿子。”
他有个二三厘米厚的蓝皮文件夹,专门收集法律文书和素材。每一页右上角贴好页码,里面夹着很多小纸头,有的是从网络下载的法律条文,有的是报摘,涉及多部法律里与女职工生育相关内容,活像是一本手工制作的女职工生育法律大全。
一年半的时间,这个大男人从不了解产假政策,到变成产假问题专家。期间,他不断和对方律师沟通,经过三次仲裁、两次法庭判决和一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儿媳小贞获得公司赔偿共约18万元。
近日,陈战把打官司的来龙去脉向本报记者细细道来,希望与有同样经历的读者交流经验,也为在备孕的职工家庭提个醒,如果在职场遇到“霸王”行径,该如何用法律武器打一场漂亮的保卫战。
越是处境困难,越要多收集证据
2012年,我儿媳小贞和上海龙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3年零1个月的合同。她工作比较勤奋,公司把她从咨询师提拔为门店主任,每个月2000元基本工资,加上提成,平均到手6600多元。但是她说,公司对女职工怀孕管得严,很多女职工怕被解雇,都不敢怀孕。
2013年她发现怀孕后,还是坚持上班,很多家长晚上带孩子来学校签合同,她经常等到七、八点钟下班。后来因为腰椎不太好,去二级医院做检查,医生建议她保胎休息。
我担心她的公司不准假,就告诉她,请病假务必要交病假单。
可能她没听进去,9月份她还是和领导口头告假,10月也是。我严肃地说了她:交代好的请假要交书面材料,为什么还是口头请假?既然怀孕女职工的处境困难,就更要多留心,收集好证据。我让她去问领导,是不是9月、10月请过假,请了多久,假条收到没,把这些对话悄悄用录音机录下来。如果没有争议最好,万一出现争议,就不怕公司会以没收到请假条找茬。
果然,没多久,她们校长说一次性给她4个月工资8000元让她回家,小贞没同意,问他要辞退证明。11月,龙文教育的人事刘总监告诉小贞,她已经被除名了,我儿媳当场就问凭什么除名,三期内女员工是不能除名的,要求他出示除名的书面手续,对方不给。
之后,我让小贞把请假信、病假单、生育医学证明用挂号信给龙文教育寄去,但是所有信件全部以“逾期未收”退回给我们。
我们只有申请劳动仲裁
2014年4月第一次仲裁开庭,龙文教育辩护律师说,小贞没有按照员工合同规定流程请假,视为旷工开除。我就把原封未拆的挂号信、录音证据呈给法官。我说,小贞请假的方式存在瑕疵,但怀孕事实存在,而且公司都知情,怎么能说是旷工呢?我们问公司要辞退信,一直不给我们,怎么能口头说说就开除了呢?
对方又说,2013年10月份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解除通知在内部公示过。但实际情况是,我们没看到公示,直到开庭前,龙文的律师才把辞退信交给我们。当时我就拿出了一份重磅证据,为了拉出这份证据,我开庭前每天往社保中心跑好几趟———小贞的社保记录,上面显示龙文教育2014年3月时仍在为她缴纳社保。
原来,灵石校区员工把社会保险外包给前程无忧缴纳,下属的上海易为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了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的社保、上海易巽公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了2013年5月到2014年3月期间的社保。龙文教育说第三方公司不知小贞除名,误帮她缴了社保。
结果是仲裁支持了我们。仲裁说,因为我们不认可口头除名,而且社保一直由龙文教育缴纳,所以劳动关系没有解除,龙文教育应该支付我们病假工资、产假工资、带薪年假等。龙文不服上诉至法院,法院支持仲裁结果。
听到这个宣判结果,我和儿媳太开心了,紧绷的神经也松弛下来。老实说,我不怕张口表达,但开庭前一晚上都没睡好。我儿媳说,爸爸你真厉害。对方辩护律师也来问我就职于哪家律所,我说自己不是律师,他还非常吃惊。
蓝色文件夹里装满法律素材
我在单位做党委书记的时候,帮公司处理三角债诉讼,看得多了,也知道怎么打了,我就自己做案子的代理人。根据我的经验,仲裁受理诉讼遵循“不告不理”,申请仲裁时要自己把诉求提出来,这样仲裁才能维护我们的权益。
我原本不太了解女性产假政策,第一次申请仲裁,把小贞的产假时间报短了。后来,我在查阅劳动法资料时发现,晚育妇女还可以多享受30天晚育假。你看,这个蓝色文件夹里,就夹着我几个月中四处搜集的法律条文、案例、文摘。按照社保缴纳的时间看,龙文教育和我女儿解除劳动关系时是2014年4月,当时我儿媳尚在晚育假内,对方怎么能解雇她呢?我想这官司还得重新打。
于是,我们发起了第二轮仲裁,这轮仲裁分两次开庭,一次要求和龙文教育恢复劳动关系;另一次要求缴纳产假以来的社保。第二次仲裁开庭时,已经是2015年1月。开庭前两天,我把其他事情都推掉,和小贞一起坐下来,研究对方律师辩护策略。小贞希望恢复劳动关系岗位,她对哪个岗位都没有意见,都可以做。
幸运的是,仲裁又和我们站在了同一边:裁决龙文教育不得在晚育假期间解雇孕妇,应在2015年1月15日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仲裁裁决之日以前的工资、缴纳社保等。
龙文教育十分不情愿,再次上诉法院,法院和仲裁意见一致,要求龙文立即和小贞恢复劳动关系。
虽然得到仲裁、法院支持,对方还是不肯让小贞回到公司上班,我们只好再次叩开仲裁大门,申请支付2015年1月15日之后的工资、社保和带薪年假。
眼看案子要一直打下去,仲裁建议我们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仲裁的工作人员觉得我们和企业裂痕较深,不适合恢复劳动关系,还是应该寻求一次性赔偿。经过调解,龙文教育一次性支付小贞七万三千元,2015年9月30日解除劳动关系。
十年一剑,学习法律重在平时
加上前面一轮、二轮仲裁的赔偿,我们一共获得赔偿17万9千多元,街坊邻居说我“老奸巨猾”,我觉得这是夸我还算懂点法律知识吧!现在我外地的亲戚因工受伤,也来找我帮忙打官司。能把自己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保护家人,我觉得做这件事也挺有价值的。
我是《劳动报》的老读者,从报纸上学到了不少劳动法知识,也强化了维权意识。我退休前,在单位最常见的情况就是三角债,我那时一边看律师怎么打官司,一边摸索其中的诀窍,最后基本上自己做代理人,打了二十多起官司,大部分都打赢了。这些经验告诉我,不是我有多么懂法律,而是法律本身在保护我们劳动者。比起那些不太懂法、遇到问题不知道上哪去解决的人,我可能赢在了这里。我们劳动者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修养,省得让企业钻空子,捡漏子!
我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这件事,也许有人会说“得理不饶人”什么的,但我觉得女性因为生育问题遇到工作上的麻烦,需要受到社会关注。对企业来说,这也是个提醒,不要在职工权益上动歪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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