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因纠纷被打伤 回复:已经调解成功
读者瞿某来访反映:我与邻居因土地纠纷引发矛盾,发生口角后我被邻居打伤。我用掉不少医药费,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航头派出所回函:接信后,所里非常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警务室开展调解,反映人的邻居王某提出双方各自负责自己的医药费,但反映人认为他看病费用高于王某,要求王某赔偿,王某也不同意,故调解未能成功。后鉴于双方伤势有可能达到轻伤,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至枫林国际医学交流鉴定中心进行伤势鉴定。经鉴定:王某构成轻伤,反映人构成轻微伤。派出所会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反映人及王某因土地使用问题发生肢体冲突一事再次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一致:在此事中双方负有同等责任;双方医药费合计25000元,反映人医药费16000元,王某医药费9000元,双方医药费差额7000元,由双方按责任各负担50%,由王某支付反映人3500元。双方表示认可并签字确认,至此双方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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