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真是太感谢政府为我们追回这笔钱了!” 12月13日,来自庙中村的朱阿姨分别向庙镇派出所、庙镇城管中队和庙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送上锦旗,感谢庙镇政府为她解决问题、讨回钱款。
12月初,庙镇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在网格化巡查中发现,庙中村几户村民家中出现了6个不明来历的集装箱,且存在违规居住情况。
发现情况后,庙镇城运中心立刻启动联勤联动机制,通过协作平台调动区域网格力量,同时牵头联系派出所和城管中队,协同村委会,对这一情况开展走访调查。
通过走访调查,工作人员了解到,这6个不明集装箱是6位庙中村村民以4900元到5300元不等的价格从一位男子手中购买的,那名男子还谎称“这不属于违章搭建,可以居住”。
城管执法队员明确告知村民,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未经审批许可,用于居住或生活的集装箱房均属于违法建筑。同时,该行为破坏了村容村貌,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因此必须予以取缔。
在执法队员说明情况后,村民们纷纷表示要找男子退回购置集装箱的钱款,但此时拨打该男子电话已无人接听。虽然是违法建筑,但若直接一拆了之,将会由村民承担这笔经济损失。
如何既保障村民权益又取缔违法建筑?找到这名男子是关键。辗转一番之后,几方人马在庙中村村委会约见了该男子,协商解决此事。见面后,该男子承认受经济利益驱使,诱骗村民购买集装箱,但他拒绝退款,称村民自愿购买,无退货依据。
“改建集装箱房出售给老百姓,属于民事行为。集装箱房被拆除后,老百姓肯定面临维权困难的问题,最后吃亏的也是老百姓,所以我们当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他归还钱款。”庙镇城运中心负责人杨祺天说。
最终,在城运中心工作人员、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和派出所民警劝说下,该男子答应退回6位村民购置集装箱的钱款,并承诺两日内将6个集装箱运走。
次日,该男子将钱款转给了村委会工作人员,由村委会交还给6位村民,集装箱也被运走。“太感谢政府帮我们挽回了损失,也避免了以后可能会出现的种种隐患。”解决了问题的村民们激动不已。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或单位若不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集装箱房用于或改建后用于居住、生产、仓储等用途的,涉嫌违法搭建行为,将按照违法搭建的法律流程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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