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找商家...
崇明外卖
崇明休闲
崇明旅游
崇明修身
崇明消费
崇明生活
崇明公事
崇明名企
我想要看信息...
新闻资讯
工作生计
游玩问道
会员活动
直播娱乐
业务合作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2022年11月1日起,电子烟将征消费税!

2022-10-26 16:10    上海崇明    评论:0    浏览:90
分享到: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10月25日,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10月25日,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


为完善消费税制度,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现就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税目和征税对象
 
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二、关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三、关于适用税率 

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四、关于计税价格 

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五、关于进、出口政策 

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除上述规定外,个人携带或者寄递进境电子烟的消费税征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电子烟消费税其他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Q Q/电邮:
  • 微信手机:
  •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仅供参考,自行联系与本网站无关,请注意交易风险自行承担*
0 顶一下
如需发表您的回复,请先 登录 或 快速注册 。
评论总数:0

网友评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广告位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查看关联商家信息

上海市烟草专卖局烟草集团公司上海崇明岛分局 

0点评, 0留言, 1747浏览
人均消费:¥0 元
运营时间:08:00-20:00
运营状态:正常营业
联系商家 我要点评 留言

我要投稿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