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为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实施办法》,自2022年10月23日起施行。
新增加规定
第十五条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在协会商会门户网站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
第十八条 提供养老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养老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定价主体、收费依据以
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建有门户网站的同时在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入住老年人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美发美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加强服务过程中的价格等信息告知。消费者因实际需要增加、减少服务项目或者商品的,经营者应当通过增加或者重新出具消费清单等方便消费者获悉的方式,明示相关服务项目或者商品品名及对应价格等信息,并与消费者确认。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明码标价的概念
明码标价是指经营者在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公开标示价格及与价格相关的信息的行为。
明码标价的内容
商品销售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产地等要求的,还应当标明规格、等级、质地、产
地等内容;服务收费应当标示服务项目、内容、价格及计价单位。
明码标价的方式
应当具有方便消费者获悉的特征,具体包括:标价签(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商品实物或者模型展示、图片展示、音频视频以及其他有效展示形式。
明码标价的要求
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格标示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明确所标示的价格对应的商品与服务。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经营者不得在明码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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