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崇明2021年星级饭店评定结果公示的通知。
为提升我区旅游饭店服务质量,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标准,经企业自愿申报、区文化旅游局材料审核和上海市星评员现场检查,现将综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
电话:021-59612013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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