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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崇明医保10月30日起救助系统暂停结算

2021-10-24 17:39    上海崇明    评论:0    浏览: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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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10月30日至11月12日为新旧医疗救助系统的切换测试期,本区将暂停医疗机构即时医疗救助。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办理的便捷度,实现医疗救助“一网通办”,近期本区对医疗救助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

10月30日至11月12日为新旧医疗救助系统的切换测试期,本区将暂停医疗机构即时医疗救助,期间,救助对象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到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改日通过医疗救助“一网通办”平台申请事后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待遇不受影响

切换测试结束后,将及时恢复医疗机构内即时医疗救助, 具体时间以各医疗机构通知为准。您也可关注“崇明医保”微信公众号,在“医疗救助”专栏中查阅相关内容。

哪些人能得到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又有哪些内容呢?今天就让小编带你一起,了解一下这项服务。

1、哪些人属于医疗救助对象?

a.享受本市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特殊救济对象;
b.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散居孤儿、困境儿童;
c.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d.本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
e.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

2、医疗救助的内容包括哪些?

医疗救助的内容为救助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并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

3、医疗救助的标准有哪些?

a.门(急)诊医疗救助标准具体见下表:

救助内容 救助对象 救助标准
门诊、急诊费用 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特殊救济对象 救助范围的100%(无限额)
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散居孤儿、困境儿童 1救助范围的60% (限额2500元/年)
2.参加居保的低保人员,减免300元门诊起付线。
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救助范围的50% (限额2500元/年)

b.住院医疗救助标准具体见下表:

救助内容 救助对象 救助标准
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所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 享受民政部广]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特殊救济对象。 救助范围的100% (无限额)
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散居孤儿、困境儿童 1救助范围的90% (限额13万/年)
2.参加居保的低保人员,减免住院起付线。
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救助范围的80% (限额13万/年)
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1类) 救助范围的70% (限额13万/年)
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2类) 救助范围的50% (限额13万/年)

住院救助对象同时符合多个救助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救助。

4、如何申请开通即时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至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乡镇受理中心”)进行救助条件认定。符合条件的,应当按照“保险在先、救助在后”的原则,在救助对象提交《开通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申请书》后,乡镇受理中心为救助对象开通即时医疗救助。

5、城乡居民医保人员患大病时,为何需暂停即时医疗救助?

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患大病时,应当按照“保险在先、救助在后”的原则,主动向乡镇受理中心申请暂停即时医疗救助。

其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相关大病治疗费用,应在医疗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先到本人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大病报销,之后再到乡镇受理中心申请医疗救助,避免重复报销、超费用报销等情况发生。

对不合理报销的费用,救助对象应主动退回乡镇受理中心,医保部门有权追回。

6、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关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根据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关闭期间,救助对象可携带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单据、商业保险理赔单据等有效凭证,在医疗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乡镇受理中心提出救助申请。

7、如何在医疗救助“一网通办”平台申请事后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中除城乡居民医保大病、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非本市医保参保对象以外的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已获得其他报销或补助金额的对象,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在医疗救助“一网通办”的PC端或手机端进行网上申请。

8、医疗救助“一网通办”平台申请事后医疗救助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吗?

医疗救助“一网通办”平台申请通过审核的,不再要求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申请表》、相关医疗费用的收据原件、病史资料、出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清单。

9、救助对象怎样获取医疗救助“一网通办”登录密码?

初始登录密码采用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证后8位。救助对象首次申请办理时,系统会提示救助对象输入登录密码并强制要求修改登录密码。

如救助对象遗失登录密码,可凭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乡镇受理中心重置登录密码。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救助对象的委托书及救助对象身份证。

10、如何到乡镇受理中心申请事后医疗救助,需提交哪些材料?

救助对象可至就近乡镇受理中心申请医疗救助。由村(居)委会代为办理的,村(居)委应事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对资料不齐全的,应及时要求改正或补齐,并请救助对象或委托人签字确认。

申请事后医疗救助需提交下列材料:a.就医票据原件或加盖其他部门已报销(救助)印章的复印件;b.出院小结;c.住院费用清单;d.各类报销凭证;e.保险单(原件);f.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

跨乡镇办理的,还需提供救助对象的登录密码。

11、医疗救助办理时间?

乡镇受理中心应在医疗救助申请人提交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结算,并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的个人银行账户。

12、申请医疗救助有时限规定吗?救助额度如何计算?

医疗救助对象应在医疗费用结算并开具票据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金额按票据开具日期所在年度,累计计入年度救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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