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阳光中心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主要承接政府委托的6-25周岁的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事务,运用专业方法开展就/创业服务、社区融入、亲职教育、生命健康、助困增能、志愿服务、外展服务、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等八大类服务。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是一群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助理证书的专业人士,他们秉持"助人自助”的专业工作态度,遵循社会工作中的个别化、接纳、不批判、保密等原则,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方法帮助有需要的青少年及其家庭,提升相应技巧和能力,协助与周边环境进行良好互动。
招聘职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
招聘人数:1人
招聘区域:崇明工作站
主要岗位职责:
1.运用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相关知识,以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专业伦理为准则,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了解和把握6-25周岁本市常住人口中的未进一步就学和没有稳定就业的青少年的动态,深入群体并协助其解决就学、就业等实际困难和社会适应问题;
2.开展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协助他们实现自我发展;
3.动员和发展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展工作,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相关社会关系;
4.运用上海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系统做好专业工作记录及维护。
岗位要求:
1.上海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行为学等)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鉴定报告为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青少年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性格开朗,具有亲和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语言及书面表达能力,擅于交际与沟通,熟悉青少年心理活动思维,熟悉社区网络,具有一定的组织与协调的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或助理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资质证书者优先考虑;
6.具有市级志愿者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7.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招聘办法:
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录用。
合同与薪资:
被录用人员与市阳光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沪综治办[2016]56号文件核定职级发放薪资,薪资结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金、其他补贴等,试用期薪资以核定职级薪资的80%发放。
应聘登记表、证书(照片)投递邮箱
cmqsngzz@163.com
招聘方式:
请将应聘登记表、证书(照片)等相关材料统一打包后发送至邮箱。同时,市阳光中心将根据实际简历投递人数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6的比例择优通知笔试和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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