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找商家...
崇明外卖
崇明休闲
崇明旅游
崇明修身
崇明消费
崇明生活
崇明公事
崇明名企
我想要看信息...
新闻资讯
工作生计
游玩问道
会员活动
直播娱乐
业务合作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2021崇明岛农业贷款贴息申请开始啦

2021-03-18 16:40    崇明三农    评论:0    浏览:404
分享到: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农业经营主体,2021年度贷款贴息申请工作开始啦!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农业经营主体,2021年度贷款贴息申请工作开始啦!根据《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专项贷款贴息(贴费)实施细则》(沪农委规〔2020〕9号)文件要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家庭农场 

经区农业部门认定满2年的本区家庭农场(申请贷款贴息贴费,贷款人须为家庭农场主)

农民专业合作社

具有法人资格,2019年3月前在本区注册登记,正常经营并盈利且按照《合作社法》进行盈余分配。

涉农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2019年3月前在本区注册登记且合规运营。

2补贴范围

家庭农场 

在本市金融机构贷款,且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投入、收购农产品和购买农资等资金贷款;市担保中心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费和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费。

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本市金融机构贷款,且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投入、收购农产品和购买农资等资金贷款;市担保中心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费和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费。

涉农企业 

在本市金融机构贷款,且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投入、收购农产品和购买农资等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要求单笔贷款50万元以上,且累计达到3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要求单笔贷款300万元以上;单个贷款贴息项目的贷款额度一般不高于1亿元人民币(含)。

3补贴周期与比例

本次申请的贴息(贴费)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贴息标准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全额申报。贴费按上述贴息周期中贷款担保费/保险保费全额申报。具体贴息(贴费)金额以市级部门审核批复为准。
对单个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贴息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超过100万元,对单个企业的年度贴息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4申报材料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必须提供以下清晰可辨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按顺序装订、一式四份提交至所在乡镇(园区)审核汇总,其中纸质材料需在封面等盖公章。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步提供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家庭农场

1.申报材料封面样式(附件1);
2.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附件2);
3.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
4.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5.贷款到账凭证(复印件);
6.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
7.申请贴费资金时,应当提交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费发票、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费发票等原始凭证复印件,并填报《贴费资金申请表》;
8.承诺书需农场主签字(附件4)。

农民专业合作社

1.申报材料封面样式(附件1);
2.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附件2);
3.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
4.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5.贷款到账凭证(复印件);
6.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
7.申请贴费资金时,应当提交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费发票、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费发票等原始凭证复印件,并填报《贴费资金申请表》;
8.申请贴息资金<2万元的合作社,需提供按照合作社财务制度编制的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成员账户汇总表;
9.申请贴息资金≥2万元的合作社,需提供由相应资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附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成员账户汇总表,审计意见应注明申请单位工商登记时间、是否按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目、会计核算情况、贷款资金是否按贷款合同使用、合作社成员账户数、年销售额和经营收入、可分配盈余数、二次分配按交易量或交易额比例数、参与分配成员数、已支付时间等);
10.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诺书需法人签章(附件4)。

涉农企业

1.申报材料封面样式(附件1);
2.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附件2);
3.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
4.贷款落实情况及投入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5.贷款银行批复文件(复印件);
6.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7.贷款到账凭证(复印件);
8.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利息支付原始凭证、还款凭证(复印件);
9.贷款使用年度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复印件);
10.由相应资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附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成员账户汇总表,审计意见应注明申请单位工商登记时间、是否按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目、会计核算情况、贷款资金是否按贷款合同使用、合作社成员账户数、年销售额和经营收入、可分配盈余数、二次分配按交易量或交易额比例数、参与分配成员数、已支付时间等);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承诺书需法人签章(附件4)。

5申报流程

请相关农业经营主体,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按目录顺序进行装订,一式四份)报送至乡镇农业部门,乡镇审核确认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

联  系 人:申纪周  刘洋
联系电话:69614729
电子邮箱:jgk69614729@163.com
联系地址:新城商务中心2号楼434室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Q Q/电邮:
  • 微信手机:
  •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仅供参考,自行联系与本网站无关,请注意交易风险自行承担*
0 顶一下
如需发表您的回复,请先 登录 或 快速注册 。
评论总数:0

网友评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广告位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我要投稿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