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崇明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看过来,2021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以奖代补项目,开始申报啦!
一申报对象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未验收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直接补助项目和以奖代补项目的除外。优先支持聚焦本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农业“三区”和畜禽水产规划区域建设,聚焦市民需求的生鲜蔬果、畜禽及水产品等绿色农产品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二奖补方式和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物化形式进行以奖代补,单个项目补贴资金上限50万元,具体奖补内容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批复为准。
三奖补内容范围
一是支持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主食加工,建设清洗包装、冷藏保鲜、仓储烘干等设施。支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研发、集成中试、加工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改造升级。
二是提升农产品品质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相关设施设备和标准化流水线,支持经营主体开展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认定和产品追溯系统建设。
三是加强优质特色品牌创建。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加强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营销创建一批区域特色产品品牌。
已获其他项目支持的建设内容不得列入本次扶持范围。
四申报流程
经乡镇初审推荐,经营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申请,填写以奖代补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文本主要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实施条件和优势、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等。资金明细务必清晰具体符合实际,相关设备和设施建设需提供询价证明等材料。
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后,择优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评审立项。
请于3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区农业农村委监管科(新城商务中心2号楼434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文档同时上报。
联 系 人:区农业农村委监管科 申纪周 刘洋
联系电话:021-69614729
电子邮箱:jgk696147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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