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电信网络诈骗无孔不入,涉及钱款转账时如果不认真核实情况,贸然按照网络平台“提示”操作,很容易上当受骗。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陈某接受警方讯问。
今年10月,杨先生因为轻信“女儿”的QQ信息向陌生人账户转账导致上当受骗。公安崇明分局接警后紧追不放,终于在近日为其追回了被骗钱款。
10月25日17时,在崇明工作的杨先生来到公安崇明分局竖新派出所报警称,当天下午他在QQ聊天平台上被人骗去4800元。
据杨先生回忆,10月25日15时许,有人在QQ上加他好友,见网名是在老家上学的女儿的名字,就直接加为好友,随口还问了句为什么又换号,对方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发消息告诉杨先生她在上课。
没过多久,“女儿”在QQ上对杨先生说要报名参加一个补习班,一共四门课,每门补习课程要24000元,并让他与学校教务处的王主任联系并缴纳学费。
诈骗分子通过聊天平台向受害人杨先生施骗的聊天记录和汇款记录。
杨先生根据“女儿”提供的QQ号添加了“教务处王伟强”为好友,之后,这个自称王主任的人给了杨先生一个银行账户,并要他把学费打到账户上。
杨先生考虑后决定先给女儿报两门成绩欠缺的课参加补习,然后往对方账户打了4800元。
没过多久,“王主任”在QQ上说学费是48000元,不是4800元,杨先生忙说是看错了,并告知对方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王主任”随即竟降低门槛说只要再转10000元就可以报一门课,这让杨先生警觉起来,并马上打电话给女儿班主任确认,班主任说根本没有这件事。
之后他又电话联系上女儿,女儿说没有换过QQ。此时,杨先生确定自己被骗,随即到派出所报警。
11月29日,崇明警方在全国“断卡”行动中在温州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陈某银。
经查,陈某银在国外的女儿陈某施系幕后诈骗犯,陈某施诈骗得手后通常将赃款打到其父亲陈某银的账户上,然后进行非法转移。根据转账记录,杨先生被诈骗的钱款也是陈某施所为。
经崇明警方努力,杨先生被骗的钱款于近日被全部追回,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陈某银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警方对涉案其他人员正在进一步排查中。
警方提醒
家长遇到孩子通过聊天软件发消息称需要参加补课、购买学习资料等涉及钱款转账的,必须第一时间跟孩子、班主任或者校方取得联系,再三确认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后再进行操作,避免受骗上当,造成财产损失。
什么是“断卡”行动?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及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
因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与电话卡、银行卡的“实名不实人”有着密切的关系。断卡包括:
手机卡
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银行卡
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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