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长江禁捕工作有关会议部署要求,努力把崇明打造成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的标杆和典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渔业违法的积极性,打好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举报奖励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渔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监督,加大执法力度,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渔业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渔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长江流域、沿江滩涂、内陆河道违法捕捞等渔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奖励。
第三条 对下列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均属奖励范围:
(一) 在长江内电捕鱼;
(二) 在长江内使用丝网、深水网进行捕捞活动 ;
(三) 在长江沿江滩涂使用插网、地笼进行捕捞;
(四) 在长江内使用钓钩等禁用工具进行捕捞;
(五) 在内陆河道内进行电捕鱼;
第四条 举报方式:可以采用电话、信函、来人等方式进行。
电话举报:021-596216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