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为加强崇明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建立覆盖人才不同发展阶段的梯次资助体系,根据《崇明区关于加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修订版)》(崇委办〔2020〕1号)相关规定,按照《崇明区关于申请人才专项资金的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及《崇明区关于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操作指引》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2022年度区领军、拔尖人才项目或课题申报及区高层次人才、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或课题申请工作
申请对象
列入区级人才培养计划的区第四轮领军人才和第十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申请类别
1.应用开发类。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农业等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理论水平;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农业技术研究开发等方面有较深研究,成果比较明显。
2.经营管理类。具有扎实的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基础和显著的实践成就,创办企业符合崇明产业发展方向;研究成果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内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等;对企业的发展有清晰的规划,能够率领科研、生产和经营团队,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提升企业竞争力。
资助标准
1.应用开发类。按照A、B、C等级分三年分别给予总额15万元、12万元、8万元的项目或课题资助。
2.经营管理类。按照A、B、C等级分三年分别给予总额12万元、8万元、4万元的项目或课题资助。
根据申报项目或课题的领先程度、项目研发、课题研究和人才培养前景等情况,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明确评审标准,提出初步意见。
申报流程和时间要求
1.个人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初审(8月30日前)
个人填写《崇明区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或课题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应附件材料,交区农业农村委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区人社局。
2.组织专家评审(9月底前)
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资助意见。
3.资助标准确定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崇明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并按照崇明区人才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启动资助拨付流程。
二、其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我区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在本区每轮培养高层次人才50人左右、专业技能人才80人左右。
申请对象
系统内干部职工及优秀农业经营主体。
申报条件
符合《崇明区关于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操作指引》的有关条件
选拔流程
1.各相关单位按照《崇明区关于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操作指引》中的有关要求和人才类别,聚焦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各个领域,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和各单位实际,积极挖掘、选拔和培养有丰富工作经验、较高管理水平、突出专业能力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2.委属单位在推荐选拔时要严格审核把关。要充分结合区农业农村委专技人员技能比武结果,优先选拔推荐纳入区农业农村委梯次农业人才库中的人员。切实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肯担当、善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3.各单位上报初步人选,经委党组选拔审定后再上报人社局。通过项目或课题申报形式统一报经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参加评选,经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选拔审定的人选名单,按照我区申请人才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启动区高层次人才、专业技能人才项目或课题申报及人才专项资金资助拨付等工作。
联系人:李晓红
联系电话:5962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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