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7月29日15时许,史先生到派出所报警称早上买的猪肉被偷。
民警经询问后了解到,当天5时许,史先生到新河镇集贸市场买菜,他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停车位后,先是去肉摊上买了7.7公斤的猪肋条肉(共计230元),把这些猪肉放到电动自行车的踏板上后又去菜场里的蔬菜摊位购买蔬菜。
5时30分左右,史先生买好蔬菜回到电动自行车旁时不见了猪肉,问附近的人,都称没有看见。因为上午有事,史先生到了当天下午才报案。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后锁定了违法行为嫌疑人。8月1日早上嫌疑人程某被抓获,并在其家中冰箱内搜出剩下的赃物猪肉4.19公斤。
经询问,嫌疑人程某对盗窃猪肉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7月29日早上,程某来到菜场停放电动自行车时注意到隔壁电动自行车上放了些猪肉,等他买好菜回过来时看到那辆电动自行车和车上的猪肉还在,便趁人不注意拎走拿回了家。
现违法行为人程某已被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理。
警方提示:
菜市场人流量大,环境嘈杂,市民在菜场买菜时尽量看管好自己的财物,随意放置容易丢失。同时,警方也警告想要顺手牵羊者,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要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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