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在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就医在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又有了新进展——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也能刷医保卡直接结算了。
记者近日从区医保中心获悉,目前,本市各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26个地区已开通了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上述地区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开通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门诊就医结算的医疗机构持卡就医、直接结算。
“就崇明而言,该举措的实施将惠及不少居住在崇明的外省市参保对象,特别是海永乡和启隆乡地区的百姓,方便他们在我区就近门诊就医。”区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外省市患者在崇明区域内门诊看病治疗,过去除了“跑腿”还要“垫钱”。
以前因为该结算平台没有纳入国家统一结算平台,所以只能全额结账回去后再报销,由于报销程序繁琐,耗时费力,给患者带来许多不便。
推进医保全国联网,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路”,是国务院出台的重大民生政策。区医保中心介绍,按照市医保部门要求,本区已于7月底完成了24家公办一、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工作,与国家异地就医门诊结算平台对接成功。
据了解,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涉及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四类人群。
如何申请该项服务?
区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通俗而言就是“先在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然后在就医地持卡就医”。市民只要在参保地办妥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就能在就医地开通长三角异地门诊结算功能的医院使用第二代以上社保卡(具有银联标识)直接结算,不必再为了回参保地报销医药费,带着一大堆发票长途奔波。
此外,外省市参保人员办妥异地就医备案后来沪就医,执行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但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起付线、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则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另外,如参保人员选择不参加直接结算,先全额垫付费用后也可按原办法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报销标准按照参保地相关政策执行。
目前本区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平台的24家公办医疗机构分别是新华医院崇明分院、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崇明区第三人民医院、崇明区传染病医院、崇明区妇幼保健所、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以及18家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另外,根据市医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要求,区医保中心将在8月底前完成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以及5家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接口调整、测试和接入国家平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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