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昨日,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向首批个人网店店主颁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创新性地将网络经营场所(即网店网址),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上海市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也随之正式启动。这意味着,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后,个人网店将告别无证无照,缺失监管的“裸奔”时代。
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等。
上海市场监管局注册部门负责人康燕向记者介绍,个人网店店主想在上海申请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并不复杂,个人网店店主在获得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后,即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等)及相关材料,向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有序开展线上电子商务经营活动。
“按照规定,我在淘宝网站的相应页面点击打印一份证明材料,然后带着自己的个人身份证件,在户籍所在地的工商所,仅花了半个小时就领到了证件。”袁小姐告诉记者,“在获得执照后,第一时间把自己的网店重新上线,今后也将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康燕透露,在不同电商平台的开设多个网店的店主,只需申领一张执照,单张执照的网店数量并无上限,实现“一照多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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