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记者从崇明区政府新闻办获悉,崇明区政府2018年“1号文件”日前发布,《崇明区红榜企业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针对崇明落户型实体企业,明确了5项评价指标,建立健全红榜企业激励机制,培育符合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的优质企业。据悉,本区2017年度红榜企业将于近期产生。
目前,崇明成立了崇明区红榜企业制度联席会议,其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农委等16个与实体企业相关的部门,办公室设在区经委,每年度组织一次评审。《办法》从“企业符合崇明实体企业产业发展导向和布局要求”、“企业诚实守信经营”、“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5个方面设立了企业“进阶”红榜的“门槛”,明确了红榜企业的评价流程。
按照《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崇明将推动高端绿色制造升级,提升现代服务业功能品质,繁荣发展创新经济。为此,崇明区出台了《崇明区红榜企业制度实施办法》,针对崇明落户型实体企业明确了5项评价指标,建立了“红榜企业”激励机制,遴选、培育一批符合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的优质企业,同时,对不符合世界级生态岛要求的企业加大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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