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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推进法律援助刑辩律师全覆盖试点

2018-01-19 14:41    黄兴    评论:0    浏览: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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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上海市司法局与市高院14日宣布,已联合印发《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市司法局与市高院14日宣布,已联合印发《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这意味着今后法律援助范围更广、申请援助手续更易,预计本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将增长70%。

市司法局介绍,为更好维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了审判阶段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适用简易程序且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被告人;不通晓本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及外国籍刑事被告人;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均纳入通知辩护范围。

不符合通知辩护条件且无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申请法律援助。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因为无法联系到被告人家属为其提供证明,部分被告人丧失了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这样的现象在外来人员犯罪案件中尤为普遍。为此《实施细则》规定,被告人因监护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不详,无法协助提供经济状况证明的,经法院书面注明,可以视为符合本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通过完善经济困难证明制度,让更多被告人可以得到律师辩护。

此外,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律师发现应当通知辩护的案件,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辩护的,应当向法院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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