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乱扔装修垃圾,最高将面临1000元罚款。《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首次将装修垃圾纳入建筑垃圾范围,并明确了处置规定。此外,新规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至“十三五”末,本市将形成750万吨/年的资源化利用能力。
随着本市建设加快,建筑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从最初的年产生约1000万吨到目前的近亿吨,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市绿化市容局废管处处长邹华告诉记者,2010年公布的《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已经无法适应行业的发展和管理需求,比如,未能全方位覆盖建筑垃圾的类别,特别是将居民装修垃圾排除在外;对于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缺少长远统筹规划;车辆交通违法、违规处置、偷乱倒等行为时有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新规明确将建筑垃圾分为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两大类。根据新规,住宅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经营场所,如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业主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是责任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保持其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明确装修垃圾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事项。至于客观条件有限的地方,如果无法设置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应告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其负责指定装修垃圾堆放场所。
责任人还有义务避免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将其管理范围内产生的装修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进行清运,清运费由产生单位和个人承担。除了要将装修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堆放场所外,还必须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将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否则,相关单位或个人最高将面临1000元的罚款。
新规首次以单章形式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出要求。据悉,“十三五”期末,本市要形成750万吨/年的资源化利用能力。明年年内,建成老港、闵行、嘉定及宝山等装修(拆房)垃圾处置设施,并有效运转;积极推进装修垃圾中转分拣设施提标改造,提高分拣效率、提升分拣品质;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专项规划编制,结合本市围海造地、林地建设等项目,综合研究建筑垃圾消纳卸点规划以及配套转运设施规划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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