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昨日,劳动报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作为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首批试点城市,上海将于2017年12月起,开展全新的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配合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最高奖金可达40万元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有奖发票将采用“两次”摇奖模式。第一次开奖为“即开式”,单位和个人消费者均可以参与。其单笔奖金额分为5元、10元和最高的100元三档。兑奖采取即开即兑方式,并以电子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兑付,逾期未兑奖将视为放弃。
第二次开奖为定期开奖(目前计划为每季度一次),届时将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和电子支付平台等多种方式提前告知开奖日期。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次摇奖仅限于参与了第一次摇奖并已实名制注册的个人消费者,奖金则分为5万元和最高奖金40万元两档。中奖者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须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指定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的,同样将视为放弃。
微信支付宝可摇奖兑奖
记者了解到,有别于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有奖发票”,此次市国家税务局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了开奖兑奖的便捷性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并凸显了三大“新”意。
首先,是摇奖票种“新”,此次有奖发票不仅包括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还包括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其二,是摇奖平台“新”,有奖发票不再使用原纸质发票刮奖模式,转为运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采集信息、实施摇奖,从而使得摇奖信息更透明、摇奖方式更便捷。
其三,是兑奖方式“新”,在兑奖过程中,对参与即开即兑的受票人,首次尝试采用了“电子兑奖”的方式,普通消费者通过手机客户端就可以完成兑奖、领取奖金。具体的摇奖、兑奖方法为,选择微信参与摇奖的,关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发票摇奖”菜单进行摇奖。选择支付宝参与摇奖的,进入支付宝“发票管家”,点击“发票抽奖”功能菜单进行摇奖。
四行业近6万家商户参与
值得注意的是,全新的有奖发票试点范围并不覆盖所有行业,而是个人消费行为较为普遍的4类服务性行业,分别是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和装饰业。也就是说,只有在上述四类行业消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才能参与摇奖、兑奖。市税务局透露,目前符合条件的商户总计有5.9万家,具体商户名单,可参见上海税务官网。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希望消费者能妥善保管取得的发票,对于发现发票违规行为的,可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实用提醒
一、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1、2017年12月1日前开具的普通发票;
2、票面金额(含税)在50元(含)以下;
3、红字普通发票;4、代开的普通发票;5、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6、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7、受票方为单位的发票不参与第二次开奖。
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普通发票可进入第二次开奖:
1、参与第一次开奖的;2、采集普通发票持有人个人信息的;3、购买方为个人的;4、经过系统校验通过的。三、操作流程1、消费者选择微信参与摇奖的,关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发票摇奖”菜单进行摇奖。
2、消费者选择支付宝参与摇奖的,进入支付宝“发票管家”,点击“发票抽奖”功能菜单进行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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