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在上海、广州纷纷出台各自的住房租赁市场政策之后,19日,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姗姗来迟”。《通知》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的重要举措。
亮点一: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
《通知》明确,鼓励国有、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业务。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工商登记时,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住房租赁经营。公安部门要比照酒店业管理方式,将住房租赁企业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租住人员信息接入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租客信息的有效对接。
解读:其中“鼓励国企带头”和“按照酒店业管理方式”是最大的亮点。其一,因为租赁市场每年1%-3%的低投资回报率,导致企业愿意投身租赁行业的并不多,此次政策中明确“点名”国企的引领带动作用。第二,住房租赁企业此前一直处于政策的“灰色地带”,特别是对于那些包下整栋楼再对外出租的产品,究竟算不算群租、如何进行消防设计等一直让企业摸不着头脑,此次政策明确了在人口管理上“比照酒店业管理方式”,未来住房租赁产品有望全面对接酒店业的运营模式。
亮点二: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通知》提出,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标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住房租赁交易流程,保障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的权益;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强化住房租赁信用管理,建立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基础。
解读:以往住房租赁交易的信息和平台大都掌握在房屋中介企业的手里,处于利益驱动,使得市场信息不对称和假房源的问题比较突出。现在《通知》明确了要由政府搭建交易平台,并且加强对租赁市场的监管,这在以往是没有的。
亮点三: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通知》指出,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优先面向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供应。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工作部署,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改建后的租赁住房,水电气执行民用价格,并应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探索采取购买服务模式,将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或国有企业的房源,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
解读:该条款的亮点在于第一,新建租赁住房向“新市民”供应。因为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新市民”的住房矛盾最为突出,他们有稳定的就业、但是还达不到购买的门槛,这一政策将改善这一部分人群的“归属感”。其二,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之前北京已经宣布,在未来五年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而上海于2012年在七宝有过试点,但随后并没有广泛推行,现在看来此举将重新提上议事日程。第三,允许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以往许多低效闲置的厂房,因为土地性质问题无法转换成有效的租赁住房,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更是不愿意承担将工业用房转性带来的政策风险,现在允许市场化的机构来灵活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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