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上述清退范围内各承租户的房屋租赁合同均已到期,自即日起开始全面清退各承租(经营)户,要求各承租(经营)户在2017年7月31日前主动腾退房屋并办妥移交手续。若逾期不腾退者,则将采取必要措施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各承租(经营)户自觉配合腾退工作并办妥房屋移交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上棉三十五厂地块清退清场工作小组办公室地址:堡镇工农路178号(上海第三十五棉纺织厂办公大楼三楼);联系人:施汉斌、袁瑾;办公联系电话:594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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