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绿岛”、“绿肺”,是崇明独有的代名词。跨过隧桥后,满眼的公共绿化带让人赏心悦目。然而,这些绿化带的枝叶近年来却被两个贼给盯上了。近日,崇明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闫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长兴岛某公路的绿化带一直是岛上特有的道路风景线。从事苗木种植的陈某和闫某,偶然听到老乡提起,岛上道路两旁公共绿化带里的苗木品种繁多,如果把枝叶折回去进行插栽,成活后就可以卖个好价钱,于是两人便打起了偷剪公共绿化带枝叶的主意。
▲金森女贞
2016年10月9日和17日,陈某和闫某开着面包车来到长兴岛某公路的绿化带处,见行人稀少,也没有养护人员在场,便偷剪了上海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养护的、价值人民币500元的“金森女贞”枝叶1000枝。之后又采取同样的方法,偷剪了价值400元的“花叶曼长春”枝叶2500枝,价值250元的500株菖蒲上的菖蒲籽。
▲黄金菊
一两次的得逞后,两人仍不收敛。2016年10月19日的清早,陈某和闫某又来到崇明陈家镇某路路口绿化带偷剪枝叶,被公安机关抓了个现行。经鉴定,车上装有崇明绿化公司负责养护的、价值500元的“桃叶珊瑚”枝叶5000枝,价值3500元的“黄金菊”枝叶7000枝。
今年3月14日,崇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闫某涉嫌盗窃罪向崇明区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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