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找商家...
崇明外卖
崇明休闲
崇明旅游
崇明修身
崇明消费
崇明生活
崇明公事
崇明名企
我想要看信息...
新闻资讯
工作生计
游玩问道
会员活动
直播娱乐
业务合作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2017上海将推行12周岁以下禁骑共享单车

2017-02-14 14:31    郭娜    评论:0    浏览:762
分享到: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上海将推出一系列规范未成年人骑行或驾驶非机动车行为的举措。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来自上海市教委的信息,经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共同协商,上海近期将推出一系列规范未成年人骑行或驾驶非机动车行为的举措,包括改进共享单车注册办法、交管部门加强巡查执法、学校加强安全教育等,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行共享单车。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数据显示,2016年上海涉及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发生245起,造成85人伤、1人死亡;涉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共发生1509起,造成456人伤、1人死亡。

据悉,近期上海未成年孩子违规骑行现象屡有发生。部分小学生用微信扫码租赁共享单车,几个人租一辆,在马路上嬉戏,还有家长租一辆单车,在马路上教孩子骑车。这些行为严重威胁未成年人安全,不少家长也未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

根据多方协商达成的共识,上海各共享单车企业将从改进注册办法、履行签约承诺、增加弹窗提示、强化信用管理、更新智能锁等方面,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未成年人骑行单车的要求。同时在单车上醒目张贴相关警示标语,不在中小学、少年宫等未成年人出入集中的场所投放共享单车,组织运维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时劝阻教育未成年人的违规骑行行为。

同时,上海交通管理部门将结合“交通大整治”,进一步加强针对未成年人骑行非机动车的巡查执法力度。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0
  • Q Q/电邮:
  • 微信手机:
  •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仅供参考,自行联系与本网站无关,请注意交易风险自行承担*
0 顶一下
如需发表您的回复,请先 登录 或 快速注册 。
评论总数:0

网友评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广告位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查看关联商家信息

上海崇明岛交通管理局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崇明交通局

0点评, 0留言, 2842浏览
人均消费:¥0 元
运营时间:08:00-20:00
运营状态:正常营业
联系商家 我要点评 留言

我要投稿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