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今晚24时,年度大戏“双十一”就将开启,针对网络购物的一系列争议早已引发热议。由湖北省工商局率先发布的一则消费预警中,明确“订金不退”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凭留证据予以投诉。然而,不少消费者发现,在淘宝等平台上不少商家在要求预付款制度时,并未使用“订金”字样而是使用了“定金”。“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的文字游戏,却可能让消费者陷入不能退款的消费陷阱。
商家不发货:“定金”可双倍返还消费者
什么是“定金”?昨天,上海市工商局相关人士给出了解释,根据担保法相关解释,“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但相关法律法规还指出,“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10元,抵15元”,记者注意到,在“双十一”启动前,已有不少商家将“定金”字样直接放置在网络销售页面中,消费者必须提前支付“定金”,随后才能在11日当天支付尾款购买。和往年“1元钱象征性定金”不同的是,今年的“定金”数额普遍在10—20元、甚至更高。部分商家承诺收取这笔“定金”后可抵扣更高额货款、获得更低折扣。在淘宝天猫平台上,消费者确认订单时需先勾选“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的选项。
那么“定金”是否有其存在的价值?市消保委法研部主任汪鸫指出,“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双向保护。“如果说由于‘双十一’期间交易量大,部分商家收取‘定金’是为了提前‘敲定客户’,如果消费者反悔、商家以不退‘定金’的方式来进行自我保护。那么,一旦在海量的‘双十一’促销中,如因商家原因而出现无法发货等情况,消费者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汪鸫指出。
相关法规:“定金”难退“订金”可退
除了颇具争议的“定金”外,网络大促中还以“订金”、“预付款”等字样出现的预付方式。这一点,早在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就已明确,“订金”不退,属于“霸王条款”。
工商总局的规定明确指出,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从去年伊始,电商平台在进行集中促销活动如出现违反总局规定的行为,将会被查处。上海工商昨天也指出,今年“双十一”期间,将对“订金不退”等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集中执法。
退款有争议:提前沟通截图保留凭证
在实际购买行为中,网络上既有“定金”、也有“订金”,常常让消费者“傻傻分不清楚”。业内人士指出,消费者在网络大促中,如遇到需支付预付款的问题时,应当和网络卖家提前沟通,确认是否能够退款后再决定是否下单,且保留截图作为必要的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部分商家在其网络销售页面上仅标注“定金”的单一字样,而没有“订金”等其他选择,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如果支付“定金”后,商家不肯退款怎么办?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蒋梦军律师指出,如商家以担保法及合同法中条款指“支付的定金不予退回”,那么消费者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取消订单、拒收、退货的方式,来达到最后的反悔目的。此外,业内人士还指出,根据新《消法》相关内容,网购商品实施“7天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在购买后可进行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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