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上海将出台首部关于区县和乡镇人大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昨起召开,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草案)》进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唐周绍所作的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对规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规定草案进行了一审,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规定草案修改稿进一步明确了区县和乡镇人大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如设立专门委员会、预算工委及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等;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及主席、副主席的职责等。法规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本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郑海生所作的《关于修改<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解读,并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据介绍,5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完善,既是为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着力解决基层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以及代表选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为适应新修改的上位法的需要,为今年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提供法制保障。决定草案补充和完善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和审查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探索了加强任后监督的新途径;增加了区县、乡镇人大代表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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