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演艺人员涉毒将采取禁入文化市场制度,如不得邀请因吸毒行为被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毒的明星参与节目制作和演出,已录制的节目不予播出。从今天起,《上海市禁毒条例》正式施行。
公众人物涉毒这几年屡见不鲜。因此禁毒条例在强调正面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针对社会公众人物吸毒对社会负面影响大的问题,结合2014年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条例》第十四条对禁止吸毒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举办、参与文艺演出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不得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对前述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予播出。
据了解,《条例》在毒品管制方面创始和完善了多项制度和措施。市公安局缉毒处副处长童铭表示,目前通过邮递的方式进行小宗运毒的案件十分常见,因此在毒品稽查方面,将落实邮政、物流寄递行业实名登记制度。今年上海将制定邮政、物流寄递收寄验视、实名登记工作意见,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实现重要时段、节点,重点领域、重点方向物流寄递收寄验视、实名登记全覆盖。
同时,今年将形成完整的收戒病残吸毒人员的工作意见,落实向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派驻医生,“一站式”体检、设立专科病区等实质性措施;在2018年前,完成收戒病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专区、专所的改扩建,满足实际收戒的需要。目前,相关规划正在制定之中。记者还从会上了解到,上海还将在强制隔离戒毒集中场所建设一家特殊医院。
据了解,目前本市禁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2014年全市登记的吸毒人员为76528人,同比上升8.6%,而尚未登记掌握的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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