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本市各类院校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补助资金的标准,从每生每年度45元提高至60元。
据了解,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按照原渠道划拨至各院校,隔年检查并剔除不合理支出后清算,年度结余滚存使用,超支由市财政补助50%,院校承担50%。对补助资金结余过多(指结余资金与当年拨入定额补助资金相比倍数达3倍以上)的院校,不再核拨当年补助资金;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历年结余资金中列支。对补助资金定额标准及超支补助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
各院校按照每生每年度2元的标准筹集资金后,交市红十字会,设立大学生大病医疗帮困资金,建立大学生大病医疗帮困互助机制,以解决患大病大学生的个人自付医疗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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