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银行贷款、出国签证、购买房产……这些在办理时都要开“单身证明”。民政部最新规定:9月15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但昨日,本报在走访时发现,沪上民政部门仍未叫停办理单身证明。同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对婚姻关系证明的要求也并未废止。
来自上海市民政局的一组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4.8万对,协议离婚登记6.1万对,为市民免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56万份。据调查,本市以及全国其他一些大城市有不少部门在办理业务时是不认结婚证、离婚证的,要求当事人必须到婚姻登记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单身证明”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婚姻登记处出具证明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杨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主任虞维婷透露,去年仅该婚姻登记中心共办理结婚登记11461对,协议离婚登记4745对,而免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达到36709份。“如果一天有100件业务,其中70%是来开具证明的,办理结婚、离婚的只占3成。”
而来自民政部的通知显示:“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民政部近期与教育部、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等9国的公证事项外,群众将无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一通知也被公众解读为“单身证明正式被废止”。
在浦东民政局办事大厅,笔者发现仍有市民前来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其中,前来复印、交材料、办理登记“单身证明”的市民不在少数。当中,数位市民表示“尚不知情单身证明已经被废止”。其中,数位市民表示,来此办理婚姻关系证明是为了办理还房贷、申请公租房或者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在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接到通知说要取消“单身证明”,但并未开始执行。
与此同时,市民在办理一些需要出示婚姻关系证明的相关事务时,对“婚姻关系证明”要求也尚未被剔除,仍是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之一。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个人名义下房产信息查询、交易审税及产证办理等多个环节均需要市民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由于流程较长,单身证明的有效期只有1个月,所以往往不止一次开具。一次完整的房产交易,可能需要2次以上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单身证明停止提供后,这些业务如何办理?昨日下午,民政部再次发文解释: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取消后,各地民政部门将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核查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相关部门提供便利,避免群众在用证和出证部门间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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