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前两日,去城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的倪阿婆欣喜地发现,花钱少了。她因感冒引起咽喉炎,医生给她开了点中成药,药费总计113.7元,扣除医保统筹支 付的64.97元,自负医药费应该是48.73元。由于倪阿婆是低保人员,符合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标准,当场减免50%自负费,所以倪阿婆只付了 24.37元。
这减免的50%自负费是本县试点实行城乡困难群众“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后给倪阿婆带来的“真金白银”的实惠。倪阿婆说,以前要在看完病后先提出申请,层层审查后才能拿到报销款。现在只要持医保卡到定点救助医疗机构窗口,就可直接报销。这样的服务让倪阿婆感到很贴心。
记者从县民政部门了解到,为给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利,本县从今年4月起,启动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救 助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当场减免医疗费用。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没有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前,享受医疗救助的市民要想拿到医疗救助金,一般 需等待2个月。患者看病、出院后需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再由乡 镇人民政府将医疗救助金通过银行卡发放到个人。如今,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实时结算服务系统实施后,不仅免去了困难群众事后整理发票及来回奔波之苦,也 省去了申请救助层层上报、层层审批的问题,救助资源也得到充分利用,给困难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据介绍,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实时结 算是今年社会救助的重点工作,旨在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使被救助对象“随走随结”同步即时实时结算,实现医疗救助“零时限”。目前,享受 医疗救助“一站式”的低保对象在本县定点救助医疗机构门急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经医疗保险结算后,剩余的个人自负部分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实时医 疗补助,患者在结账时当场扣除,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600元/人;低保及低收入对象在本县定点救助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经医疗保险结算 后,剩余的个人自负部分费用,低于3万元(含)的,按50%的比例给予适当救助,超过3万元的,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适当救助,全年累计 救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人。
目前,全县范围内实现城乡困难群众“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的应用,具体包括2家二级医疗机构(上海市崇明县第三人 民医院、上海市崇明县精神卫生中心)、38家一级医疗机构(各乡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00多家村卫生室,预计未来还将进一步推广,让更多困难群众享 受到该服务所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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